本次排查的范围是正在或曾经排放、倾倒、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,经监测超标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、封闭或半封闭的坑、池、塘、井、沟、渠等。
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:一是对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治理未到位、存在反弹现象的,纳入整治范围;二是涉及“十五小”“新六小”“散乱污”企业的水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;三是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情况;四是取缔、关闭企业是否到位;五是涉及有毒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情况;六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用水情况。
柏乡县分局还公开了来函地址及热线电话,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、投诉、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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